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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承担党的组织建设,党建联系点建设;
2.负责党委文件、报告、计划、总结的起草;
3.进行党委有关会议筹备,党建工作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;
4.党内评优评先、帮扶帮困,履行社会责任管理等工作。
任职资格和条件:
1.汉语言文学、工商管理、行政管理等专业,本科及以上学历;
2.中共党员;
3.具有3年及以上党建、宣传、文秘等相关工作经验;
4.熟悉党和国家方针、路线、法律法规、政策;
5.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,具有较强的协调、计划组织能力,具有丰富的政工工作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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